资产与条件处是负责研究所科研装备建设、政府采购、资产管理、基本建设、基础设施运行的职能部门,具体如下:
1. 根据国家、中科院、地方有关国有资产管理的规定,建立研究所资产管理相关办法;
2. 负责研究所政府采购预算管理;
3. 负责国内外科研仪器设备、低值易耗品的采购,并建立管理流程;
4. 组织研究所院级科研仪器设备研制项目申报、中期评估、验收等工作;
5. 负责研究所无形资产投资管理工作,包括无形资产的登记、监管,监督资产运营情况;
6. 负责研究所房产调度及运行管理;
7. 负责研究所基本建设及验收工作;
8. 负责制定研究所建筑物装修改造管理规定、审核改造技术方案及验收工作;
9. 负责组织研究所基础设施的管理和运行(日常公共维修、供水、供电、机电基础设备的维修);
10. 负责组织研究所修缮项目申报、执行、验收等工作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