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苏州纳米所召开《危险化学品(压缩气体和液化气体)管理办法》征求意见会
2016-06-30| 文章来源:安全管理处 连悦| 【

  629日下午,苏州纳米所安全管理处组织召开了关于《危险化学品(压缩气体和液化气体)管理办法》(以下简称管理办法)的征求意见会。党委副书记王启飞主持会议并讲话,各部门安全员参加了会议。 

  王启飞介绍了全所的安全情况,强调了安全会议的纪律和重要性,明确了研究所安全管理的形式,对研究部主任、课题负责人、课题组及各研究部安全员提出要求,希望大家各自认真履职、定期检查、责任到位。 

  安全管理处副处长连悦针对《管理办法》及七个附件进行了详细解读,他从制定管理办法的依据和必要性,以及纳米所气瓶的采购(租赁)、使用、处置等全过程管理流程,气瓶管理的四项具体要求、气瓶管理的四个层面的职责要求、危险化学品(气瓶)入所现场检验卡的填写要求、各层面台账汇总及填写说明、FTSC对照表及GB/T16163-2012查询方法及必要性和采购/维修保养申请单中新增加内容的具体要求逐一进行了说明。接着,他对新编制的《中科院苏州纳米技术与纳米仿生研究所实验室安全点检表》中42项检测内容,逐一进行了解释和说明,参会人员在会上也针对细节问题进行了热烈的讨论。 

  会上连悦还针对近期的汛期防汛工作进行了情况介绍,传达了《苏州纳米技术与纳米仿生研究所防洪防汛应急预案》的具体要求,希望在紧急情况下各环节能够按照应急处理流程进行处理。 

  最后,安全管理处传达了纳米所下半年的安全工作计划,希望在大家的支持和协助下,做好安全工作,为科研做好支撑和服务。 

   会议现场
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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